县委第二巡察组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重要抓手,坚持常规巡察、专项巡察的方式。以监督震慑为手段,坚决运用问责利器,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“牛鼻子”,强化县供销社主体责任落实。
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被严肃对待、及时整改、按时反馈,是检验被巡察单位是否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的硬标准。在对县供销进行巡察过程中,县供销社党组及全体干部积极配合巡察工作,对巡察组反馈、梳理、责成的问题认真对待,积极抓好落实,坚持自己的问题自己“买单”。
我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,县委第二巡查组将巡察工作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,层层传导压力,增强责任意识,有效发挥了巡察的震慑、遏制、治本作用,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巡察工作得以稳步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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