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,实现对精准扶贫工作精准监督,江口县纪委严把“四个关口”,督促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。
严把“纪律关”。要求干部在下乡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中做到“八个不准”,即不准在基层白吃白喝、不交生活费;不准在基层大吃大喝、铺张浪费;不准在基层酗酒滋事、损害党员干部形象;不准向基层和挂帮农户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;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、收受土特产;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不准增加基层负担、搞迎来送往;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、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。
严把“评审关”。对群众申请、入户调查、民主评议、公示监督、确认审核“五环节”层层把关。督查组深入乡镇、村寨、群众中对扶贫对象信息进行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,摸清扶贫对象家庭成员、家庭状况、致贫原因、收入情况、帮扶措施、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,要求每个贫困村、贫困户都有一本台账、一个脱贫计划、“一户一策”的帮扶措施。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和预脱贫户按照“两公告、一公示”的程序进行跟踪监督。对发现违规操作的,严格追查乡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主要负责人、村第一书记、驻村干部、村干部的主体责任,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。
严把“验收关”。县纪委成立五个督查组,通过查资料、听汇报、实地看等验收方式,加大精准扶贫验收工作的检查力度。目前,督查组已抽查全县10个乡镇(街道)共计9228户,28086人。精准识别了贫困户、贫困村信息数据是否真实、准确,乡镇、村是否建立贫困户、贫困村建档立卡档案资料,贫困村驻村工作队、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是否实现“全覆盖”,要求做到“户建卡、村造册、乡立簿、县归档”。
严把“整改关”。督查组对乡镇干部包到村、村干部包到组、组干部包到户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“地毯式”督查。目前,通过对贫困户识别、建档立卡“回头看”工作、乡村两级建档立卡资料建设、系统信息数据等方面进行大力督查,摸排出8类问题,针对资料收集归档不够完善、系统信息与纸质信息不一致等问题,提出3条整改意见,责令限期整改,确保验收结果公平、公正、真实、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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