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江口县纪委监委对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城乡规划局)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邹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审查。
经查,邹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违规买卖土地;在担任江口县建设局规划室主任、总工程师、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涉嫌受贿犯罪。
邹振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且在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后,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顶风违纪,情节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常委会研究,2019年1月17日,江口县纪委监委给予邹振华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2019年1月18日,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同日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。
邹振华简历
邹振华,男,1968年7月28日出生,汉族,贵州省松桃县人,1989年8月参加工作,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文化。
1985.09-1989.07 上海市园林学校花卉专业学习;
1989.08-1998.01 江口县建设局工作员(其间:1995.09-1997.07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学习(脱产));
1998.01-1999.05 江口县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副站长;
1999.05-2002.08 江口县建设局村管站站长;
2002.08-2007.05 江口县建设局规划室主任(其间:2004.03-2007.01在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学习;
2007.05-2010.11 江口县建设局总工程师;
2010.11-2012.02 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;
2012.02-2012.03 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;
2012.03-2014.12 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;
2014.12- 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城乡规划局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江口县纪委监委
2019年1月23日